速看!第二批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开始啦!

日期:2023-06-09 17:39:52 来源:​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与专业市场所合署办公、知识产权和广告发展监督管理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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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面向开发区企业开展申报意向征集,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

企业须知

一、基本条件

申报企业须在浙江省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生产经营3年以上,符合国家、省产业发展政策和环保要求,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专利、注册商标或获准合法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企业自主选定专利、商标或地理标志等单一或多类型知识产权申报省示范企业,同时应当满足《管理办法》第八条或第九条规定的相应条件。

二、推荐要求

1.存在《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推荐申报。

2.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优先推荐申报。

三、报送流程

1.企业申报

企业可以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法人账号登录“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网址:https://zscqyjs.zjamr.zj.gov.cn/),按照《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要求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2.报送材料

所有材料通过“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纸件申报材料暂存企业备查。每个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包括: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表(盖章Word文档,格式见附件1)、证明材料等按《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要求顺序排列,涉及专利产品需提交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网址www.zlcp.org.cn)备案管理后确认。

3.报送方式

各县(市、区)局推荐申报的企业,须经所在市市局审核和公示后,由市局将相关材料统一汇总通过“浙江省知识产权在线”按时一次性报送,不退不改。

4.报送时间

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踊跃申报,请拟申报的企业6月15日前登录平台完成线上申报。


附件1: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