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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和排污许可核发、执行情况抽查复核第三方审核
服务项目公开询价的公告
生态环境分局
2023-07-04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金华市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文件要求,每年需对上一年度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进行抽查复核,对排污许可证核发和执行情况开展抽查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和排污许可核发、执行情况抽查复核第三方审核服务项目,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和排污许可核发、执行情况抽查复核第三方审核服务项目;
(二)最高限价(单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单价 | 预算 |
1 |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抽查复核 | 3700元/个 | 177800元 |
2 | 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抽查复核 | 800元/个 | |
3 | 排污许可证质量抽查复核 | 1300元/个 |
(三)项目内容:
①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抽查复核
复核对象:金华开发区内已审批(备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含辐射类建设项目)。
复核内容:主要包括编制规范性检查和编制质量检查。编制规范性主要检查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至十二条、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编制质量主要检查是否存有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情形。
复核数量:按季度开展复核,全年不少于10份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其中交叉复核不少于5份,自查不少于5份)。
②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抽查复核
检查对象:对金华开发区内已发证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进行抽查。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排污许可证提出的自行监测、台账记录、环境管理要求等落实情况,执行报告提交频次及内容等要求落实情况;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中整改要求落实情况;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往年通报的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复核数量:全年不少于72份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③排污许可证质量抽查复核
检查对象:金华开发区内已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质量。
复核内容: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检查全覆盖情况,即是否存在“应发未发”“应登未登”排污单位;检查管理类别准确性,即是否存在发证类违规降为登记类,发证类重点管理违规降为简化管理等情况;检查发证登记质量,包括排污许可证记载的生产工艺、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与实际的符合性,排污许可证中企业执行标准、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量、许可排放限值、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以及环境管理要求等内容规范性,排污登记表质量情况;问题整改情况检查。
复核数量:全年不少于64份排污许可证。
(四)项目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项目服务要求
(一)有意向的相关单位(以下简称为“意向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单(见附件)及相应佐证材料,相关要求如下:
1.意向单位团队技术人员中应具有高级职称、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需提供职称证书、环评工程师证明材料和该人员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且近三年内未在金华开发区范围内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
2.在报价不超出最高限价的前提下,以最低价定为本项目的服务单位;
3.如参与询价的意向单位少于3家,则本次询价作废,再次询价时间另行通知。
(二)询价单及相关资料递交规定:请意向单位在2023年7月12日前将询价单(见附件)及相应佐证材料邮寄至指定地址;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58号(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523办公室;联系人:董珊珊;联系电话:0579-83216101。
三、付款方式
1.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后一次性支付。
2.结算价=单价×实际项目数
附件:询价单.docx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