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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开发区资规分局
2023-09-15
主动公开

朗读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5号)等有关规定,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组织专家对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贞姑山村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0579 - 89150093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年9月15日
附件:1. 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贞姑山村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