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开发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日期:2023-09-29 15:08:52 来源:​金华开发区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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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

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金华开发区国有企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管理人员7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定坚持原则,顾全大局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

2.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善于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沟通协调和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81019日以后出生);

2.大学及以上学历;

3.任职要求和工作经历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4.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上一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条件。

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违纪违法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1019日至202310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313号金华之心5号楼A3楼金开招商招才集团会议室 

2.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准确如实填写的附件2聘报名表》;

户口本、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等。

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以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工作佐证材料及其他有效材料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若未按要求完整填写报名信息或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则视为无效报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同时,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请保持手机畅通,招录相关信息我们将通过短信形式及时通知。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因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合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改报。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不足1:3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

通过资格审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版)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三、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聘用对象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社会基本保险和福利(五险一金),享受国有企业薪酬待遇及其他福利。

(二)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在金华市本级无自有房产,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申请开发区人才租赁房(拎包入住)。

(三)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解决子女本地公办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

(四)符合市、区人才政策条件的人员,可享受相关其他人才政策(从高从优不重复)。

(五)咨询电话:0579-8321730683183910

四、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统一截止至报名开始日。

(三)行政(参公)、事业人员到公司任职辞去公职。

(四)本次招聘公告、成绩等招聘信息均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查询(网址为http://kfq.jinhua.gov.cn/)。

)监督电话:0579-89150101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组织人力社保局和国资监督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金华开发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岗位需求表

2.应聘报名表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资监督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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