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企业及各有关专业技术人才:
根据《关于“双龙引才”新政20条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金人社发〔2020〕58号)以及《<金华开发区“金开英才”新政20条意见(试行)>实施细则(暂行)》(金开人才办〔2021〕1号)关于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资助的相关规定,现就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资助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3年度开发区范围内的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批发和互联网零售行业企业,从事制造业和数字经济方面专业工作1年以上的新晋升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020年5月4日(含)后新晋升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在当年逾期未申报的可纳入本年度申报)。
企业行业性质根据企业税务登记信息,按照国家行业分类进行确认。
享受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资助期间,申请人须在金华市区就业,离金或退休等情况停止资助。
经认定的“飞地”人才参加金华市的职称评审可参照执行。
二、奖励标准
(一)新晋升相应职称奖励标准:新晋升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职称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0.5万元奖励资助。其中,正高级职称奖励的分2年发放,第一年给予3万元、第二年给予2万元奖励资助;副高级、中级职称奖励的一次性发放。
(二)新引进相应职称奖励标准:在开发区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2020年6月18日后新引进正高级、副高级职称的,分别一次性给予0.5万元、0.1万元奖励资助。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自通知下发起至2024年3月6日17时止(如逾期,则本年度将不再受理,纳入下一年度)。
(二)申报方式:申报人员下载登录浙里办APP,在首页搜索金华人社,在人才应用中点击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资助,按要求进行申报。
(三)联系方式:0579-83183910。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社部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