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滨街道陆村社区店面出租项目

日期:2024-01-23 16:00:56 来源:​金华开发区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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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

经研究决定,对秋滨街道陆村社区店面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特告知如下:

一、招租单位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陆村村经济合作社

二、项目名称秋滨街道陆村社区店面出租项目

三、项目概况秋滨街道陆村社区店面出租项目,地址为金华市婺城街道博联东路9号共两层,一层面积约为1200平方米,二层面积约为900平方米。租期五年,竞价方可自行到现场踏勘,具体情况以实际现场为准。

四、报名条件(竞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者除外)

2、投标人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准从事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相悖行业,不得经营有污染、有噪音、涉黄、涉黑行业;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企业须提交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自然人须提交有效的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复印件。

五、租赁期限及费用: 5 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竞价人的竞价报价低于租金起始报价的作无效处理租赁费用实行先付后用原则。第一年租金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缴清。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一年满当月的前一个月缴清。租赁费在招租单位或代理机构通知成交单位或成交人可以领取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由承租人交付至出租方指定的账户内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方足额支付租赁费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承租人放弃本项目的成交资格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承租人逾期支付租赁费的每逾期一天须向招租单位支付人民币2000元的滞纳金,超过一个月不按时缴纳的,按违约处理,租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承租人赔偿租人在承租人腾出租赁场地前,按当年租金折算每日租金1.5倍收取相应租金(时间精确到日)及相应滞纳金相应的经济损失若遇特殊情况,可经村两委协商处理

经营范围合法经营,承租期间承租人需特别注意消防及安全,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承租人负责。

相关情况已先行告知各竞价人,竞价人若参与本项目则视为对上述要求无异议,竞价人不能以此为由,作为不合理、不公平条约的依据。

六、报名单位于2024123日至2024130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在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宾虹西路251号6楼)购买竞价文件,500元/份(转至支付宝账号15888991196),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也可以发邮箱的形式进行报名,发送成功后请主动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予以确认,邮箱号1084945308@qq.com并备注单位名称或姓名+电话+项目名称

七、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大写)(¥100000.00元),竞价人应单独密封包装与报价单一同递交,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上注明。  

出租方式:租金出价最高者成交,若存在并列的最高报价,且其中有原先的承租单位,则优先考虑原先的承租单位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人,若无原先的承租单位则以抽签的形式确定成交候选人顺序。竞价报价如低于上述规定的租金起始报价,该竞价报价作无效处理,竞价截止时间止参加竞价的竞价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租程序终止。

八、本次招租公告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开发区分中心产权交易及其他模块(网址http://kfq.jinhua.gov.cn/col/col1229457075/index.html?uid=7637055&pageNum=1)上发布。

九、业务咨询:

招租单位: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陆村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3566787561  

代理机构: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51号6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888991196

 

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陆村村经济合作社

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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