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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度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的公告
经济发展部
2024-10-16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推进实施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4〕92号)、《金华市商务局等6部门关于推进实施金华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金商务发〔2024〕43号)等文件精神,现在开发区范围内公开征集参与2024年度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单位和回收拆解企业,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销售单位条件
1.注册地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
2.遵守税务、统计等法律法规,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协助消费者办理新电动自行车办理牌照。
3.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
4.经营场所应符合消防安全和环保要求,具备一定的老旧电动自行车暂存能力,并且能做到当日回收带有锂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当日运送至回收拆解企业存放或处理。
5.应履行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代回收暂存义务,确保将代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交由开发区公布的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处理。
6.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具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参与单位需获得品牌正规授权。
7.支持并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按照活动规则开展工作,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接受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8.具备可以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建立完整的活动台账,配合相关审计。
9.活动期间电动自行车售价应不高于该电动自行车近一个月最低成交价格和线上自营同型号电动自行车价格,不得借机抬高电动自行车价格,不得撤架畅销电动自行车,不得搭售滞销电动自行车。同时,不得借机压低老旧电动自行车回收价格。如有相关投诉,一经查实将取消企业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相应补贴资金,若有违法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销售单位需承诺与开发区公告的回收拆解单位合作,不得自行处理老旧电动自行车、不得自行选择回收拆解单位。
11.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
(二)回收拆解企业条件
1.注册地在金华市区范围内,具有一般纳税人身份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具有消防备案凭证,且需满足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安全存储条件,其中废铅酸蓄电池的贮存场所,还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环保要求;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
2.拆解场地面积原则上为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室内场地,需有单独的场地临时存放从电动自行车上拆卸下来的蓄电池,场地内应配备专人管理,实行严格安全内控,拆解场内设置监控,严禁回收的电动自行车再次流入市场销售或使用。
3.应具备一定的再生资源废旧塑料分拣、废旧金属钢铁或废旧铝处理能力,形成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精细化。
4.签订《金华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回收信息承诺书》,承诺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车辆全部强制报废,并建立完备的再生资源进出库以及流向台账。
5.若无蓄电池回收拆解资质的,应按照要求及时送交具有蓄电池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进行规范回收、处理。
6.回收价格随申请资料一并报送,并承诺在活动期间按回收价格执行,不允许随意降价。
二、有关要求
1.做好活动政策宣传。参与活动企业要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参加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在展示时,应明确标注“以旧换新”“享受政府补贴”等相关含义的字样。要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2.建立健全销售台账。参与活动企业要详细记录活动中销售的每辆电动自行车的品牌、蓄电池类型、车架号、车牌号、销售价格、支付路径、支付金额、补贴金额等信息,要留存发票备查,主动配合监督核查。
3.完善旧车回收服务。参与活动企业要建立收旧台账,同时应提供回收企业的转账记录或支付凭证。
4.严谨准确报备商品信息。参与活动企业要切实维护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因活动商品报备不准确造成的补贴资金损失,由当事企业承担并追究责任;造成消费者损失的,当事企业要承担补偿责任,并视情节轻重采取取消参加活动资格等处理措施。
5.积极配合活动开展。参与活动企业在活动过程中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违反工作要求、不配合相关工作,或因自身原因造成活动出现重大问题的,开发区经济发展部有权终止该企业的活动参与资格,责令赔偿相关损失,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6.依法依规经营。参与活动企业如出现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等的问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取消其本年度参与商务领域各类奖励补贴的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一)销售单位申报材料
1.销售单位申请表(附件1),参加活动商品报备表(附件2);
2.门店照片(门头1张、店内1张)、门店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与本辖区内有资质参与本次活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近3年无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6.非一般纳税人主体需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台账。
(二)回收拆解企业申报材料
1.回收拆解企业申请表(附件3);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回收旧电动自行车、废蓄电池的资质及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消防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电动自行车回收价格表(附件4);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近3年无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5.2024年金华开发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回收价格。
四、申报流程
1.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25日。
2.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和回收拆解企业按要求向开发区经济发展部提交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28891865@qq.com(备注企业名称+销售主体/回收主体)。纸质材料提交至双溪西路620号开发区大楼1201室。
3.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及相关部门联审通过后,参与活动企业名单通过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联系人:卢世浩 0579-89153513
附件:
1.销售单位申请表
2.参加活动商品报备表
3.回收拆解企业申请表
4.电动自行车回收价格表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