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智选金华”优秀高校毕业生集聚工程实施细则(试行)》(金人社发〔2018〕98号)、《金华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试行)》(金人才领〔2022〕3号)、《关于实施“智选金华”大学生人才集聚工程的若干意见》(金人才领〔2022〕4号)、《“智选金华”大学生人才集聚工程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金人社发〔2023〕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开发区2024年上半年审核通过的拟发放购房补助人员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购房补助将在财政经费申请到位后进行发放,届时请关注个人社保卡(银行卡)账户,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本次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有关意见来电来信向我部反映。
联系电话:89150095。
地 址:金华之心5号楼A座2楼人才专窗。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社部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