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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现将《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相关单位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4年度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处室)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开发区江南片区部分学校学区划分调整 | 社会事务部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3月12日前,完成调研,形成决策方案,启动决策程序; 4月12日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4月12日前,完成专家论证; 4月15日前,完成风险评估; 4月23日前,完成合法性审查; 4月24日前,提交管委会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