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10327095/2024-00222
开发区第一批电子电器行业轻量级数字化改造补助资金公示
经济发展局
2024-03-08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发办〔2022〕45号)、《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电器行业轻量级数字化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乡镇街道初审,经济发展局审核,专家现场验收,并委托金华中瑞税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确定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批电子电器行业轻量级数字化改造补助资金共166.53万元。另外,本批次5家企业均未被信用金华列入黑名单,可以享受补助。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月8日至3月14日。单位和个人对奖补企业(单位)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附件:开发区第一批电子电器行业轻量级数字化改造补助资金汇总表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2024年3月8日
(联系人:陆天琪 ,联系方式:0579-82370205)
附件
开发区第一批电子电器行业轻量级数字化改造补助资金汇总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补助金额 | 亩产效益综合评价 | 核定金额 |
金华凯力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44.716 | B | 42.48 |
浙江月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8.886 | A | 18.89 |
浙江衡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3.316 | C | 34.65 |
金华市新安电气有限公司 | 31.297 | B | 29.73 |
金华市华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2.931 | B | 40.78 |
总计 | 181.146 | 166.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