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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帮扶十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房租减免补贴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
经济发展部
2024-04-12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帮扶十二条》(金开疫情防指〔2022〕69号)文件规定,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对在孵企业减免承租户租金,给予最长3个月租金减免补贴(国有企业除外)。经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第三方机构审计,经发部对相关结果进行审核,现拟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房租减免补贴资金安排表》(详见附件),有金华北大科技园等3家孵化器符合政策补助条件,拟补助金额28.15万元。其中,参照《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科技创新首位战略高水平建设科创高地的若干意见》(金开〔2021〕34号)精神,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相关补助政策不与亩产效益评价挂钩。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8日止。单位和个人对扶持企业(单位)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人:方绍东,联系电话:0579-82374569)
附件: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房租减免补贴资金安排表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2024年4月12日
附件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房租减免补贴资金安排表
序号 | 孵化器(众创空间)名称 | 运营单位名称 | 级别 | 房租减免 | 在孵企业房租 | 审定补助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金华北大科技园 | 浙江北大科技园有限公司 | 省级 | 8 | 7.51 | 3.76 | 已享受市级政策3.76万元 |
2 | 浙江菁英电子商务产业园 | 浙江菁英电商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省级 | 26 | 10.94 | 10.94 | |
3 | 金华联冠信息科技产业园 | 金华联冠信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省级 | 4 | 13.45 | 13.45 | |
合 计 | 38 | 31.9 | 2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