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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区“小升规”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4-04-18
主动公开
朗读
开发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金政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市区“小升规”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补助标准
1.2023年度规模以下小微工业企业首次规范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以省经信厅核定“小升规”企业名单为基础核准);2023年度月度升规企业(以市统计局核定月度升规企业名单为基础核准),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规模以下小微工业企业规范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年内综合贡献新增部分给予奖励。
二、申报材料
1.企业填写补助资金申报表;
2.企业申报“综合贡献新增部分”资金补助提供2023年、2022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三、申报程序
1.企业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申报,于2024年4月18日—4月30日在网上申报完毕,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原则上不再受理。
企业端:登录网址(https://czbz.czj.jinhua.gov.cn:9443/)“金阳光惠农惠企平台”--我要申报--市经信局-选择奖励项目名称-系统申报表选择区域(经济技术开发区)填写提交申报材料。
经信部门审核端:开发区经信部门登陆“金华市奖补资金信息管理系统”(https://czbz.czj.jinhua.gov.cn:6443/login)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于5月8日前提交。市经信局统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形成最终的项目审计报告,制定年度金华市本级“小升规”企业财政补助资金拟安排方案,并在市经信局官网上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根据市财政与区财政兑付比例,并进行竞争性分配后市财政所承担部分的资金直接兑付企业,核减部分由区财政补足,增补部分由市经信办公室统一统筹结算拨至区经信。
四、工作要求
1.根据市经信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工业和信息化竞争性资金使用实施办法(2022年版)》(金经信经运〔2022〕63号)文件要求,所有资金最终标准均采用专项考核结果A、B、C 三个等级进行竞争性分配。
2.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金政发〔2021〕18号)文件要求,“小升规”企业三年内不实施资源要素倒逼政策。
3.请有关企业及时申报,原则上逾期不再补报,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发现将收回资助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联系人:市经信局 兰莹,电话:82469726
金华市开发区经发局 吴天琪,电话:82370205
系统技术支持:82468571
附件:2023年度金华市区“小升规”企业补助资金申报表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