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10327095/2024-00417
关于浙江大昌交通材料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转出情况的公示
生态环境分局
2024-05-21
主动公开
朗读
现有我辖区浙江大昌交通材料有限公司拟将产生的含锌废物(HW23,336-103-23)62吨(锌灰60吨、污泥2吨),委托六盘水祥建商贸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利用处置,转移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该转移申请情况于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8日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人:盛鸿力
电 话:0579-89156105
地 址: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开发区大楼905办公室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