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社会发展局2023年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情况公告

日期:2024-05-06 09:54:26 来源:​金华开发区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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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浙江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3开发福彩公益金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智慧养老院建设项目

(一)项目内容

按照“智慧终端+应用场景+数据展示”的方式,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智慧服务、智慧照护、智慧交流、智慧管理、智慧安防等“五位一体”应用场景,促进养老院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周期

2023年

(三)资金额度

2023年度预算金额90万元

(四)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社区管理服务科朱轲,0579-82374679

(五)绩效目标

建成1智慧养老院,新建1家智慧养老院。

(六)项目执行情况

由机构上报建设方案,通过招投标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完成建设后由专家进行项目验收。

(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金华市绿城颐养中心智慧养老院已建成并投入使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罗埠敬老院已基本完成建设。

罗埠敬老院认知障碍专区建设项目

(一)项目内容

在养老机构内设置认知障碍专区,打造家庭式住养环境,培育专业的认知障碍照护服务队伍,提供针对认知障碍老人的个性化照护、身体残存机能康复训练、生活照料、心理干预、社会交往等专业性、全方位服务,通过数字赋能,进行智慧化管理。

项目周期

2023年

三)资金额度

2023年度预算金额60万元

(四)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社区管理服务科朱轲,0579-82374679

绩效目标

建设40张认知障碍床位。

(六)项目执行情况

由机构上报建设方案,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专区护理员参加认知障碍照护技能培训,完成认知障碍专区建设,提升认知障碍老年人护理水平。

(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在罗埠敬老院完成40张认知障碍床位建设。

罗埠敬老院提升改造(护理床、沐浴床椅)项目

(一)项目内容

采购护理床及电动沐浴床椅,提高罗埠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占比提升老年人生活水平及服务质量。

(二)项目周期

2022年完成采购,2023年拨付。

(三)资金额度

2023年度预算金额60万元使用市级福彩公益金支出32.16万元

(四)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社区管理服务科李晶莹,0579-82374679

绩效目标

采购护理床147套,电动沐浴床椅1张。

(六)项目执行情况

护理床于2022年10月完成采购。沐浴床椅于2022年11月完成采购。

(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增加护理床147套,电动沐浴床椅1张。

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项目

(一)项目内容

支持江南街道和汤溪镇分别创建第一批、第二批市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

项目周期

第一批:2021年11月-2023年11月;

第二批:2022年11月-2024年11月

(三)资金额度

2023年度预算金额20万元

(四)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社区管理服务科施展,0579-83183908

绩效目标

   江南街道创建第一批市级实验区通过终期结项验收;汤溪镇创建第二批实验区通过中期评估。

项目执行情况

   江南街道以“引导退役军人参与社区治理”为主题目标创建第一批市级实验区项目,通过服务体验、赋能培育和实践贡献,提升退役军人社区服务感性认知、理性思考和实践能力,在开展多次走访和座谈后建立了老兵骨干议事会和老兵议事会制度,在社区治理、物质共富、精神共富三个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加强提炼总结获结项验收优秀好成绩,在各级媒体宣传报道,推广实验区经验做法。汤溪镇以五社联动助力困难重点群体服务管理为主题目标申报创建第二批市级实验区,主要选择特困供养、重度残疾作为重点服务人群,同时兼顾低保低边、水库移民、困境儿童等群体,根据不同需求开展个性化、精准化服务项目,通过链接五社资源开展各类活动助力帮扶救助,逐步形成开发区本土化的精准治理和服务模式,后续可应用于其他的重点服务人群,获中期评估优秀的好成绩。

(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江南街道创建第一批市级实验终期结项验收以优秀成绩顺利通过;汤溪镇创建第二批实验区通过中期评估以优秀成绩顺利通过。

居民会客厅建设项目

(一)项目内容

秋滨街道马鞍山社区、汤溪镇越溪白鹤村党群服务中心一楼按省级“居民会客厅要求建设。

项目周期

2022年6月-2023年4月

三)资金额度

2023年度预算金额20万元

(四)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社区管理服务科施展,0579-83183908

绩效目标

   秋滨街道马鞍山社区、汤溪镇越溪白鹤村党群服务中心一楼按省级居民会客厅要求合理布局,更多公告空间提供给村(居)民活动。

项目执行情况

   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提供审价报告并通过验收。

(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两个村、社区均已按照居民会客厅要求完成建设,为村(居)民打造了集便民服务、养老服务、共享书吧、休闲娱乐、民主议事等功能为一体的居民会客厅。

2022年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运行项目

(一)项目内容

各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正常运行,开展专业化、个性化社会工作服务。

项目周期

2022年度

(三)资金额度

总投入277.16万元,其中市级福彩公益金支出67.16万元

(四)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社区管理服务科陈梦真,0579-89155089

绩效目标

确保社工站正常运行开展服务。

项目执行情况

累计开展活动233次,走访8407人次,服务个案654人次,受益群众累计5万余人次。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社工站正常运行开展服务

儿童之家建设项目

(一)项目内容

   儿童之家以服务村(社区)儿童和家长为宗旨,发挥日间照料、安全管护、结对帮扶、科普宣传、游戏娱乐、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功能。定期开展活动,确保服务全覆盖,并适当向孤儿、困境儿童倾斜。

 项目周期

   2022年-2023年

(三)资金额度

   2023年度预算金额31.59万元

(四)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救助扶残科王韩伊,0579-89150116

绩效目标

   建设6家儿童之家。

项目执行情况

该项目2022年开始建设,2023年完成审价并拨付尾款。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6家儿童之家(金艺社区罗埠二村、洋埠、定业新村、吕塘下社区、陆村社区)。

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新建(提档)建设

(一)项目内容

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城乡社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日间托养、活动健身等服务的活动场所。

项目周期

跨年度项目

(三)资金额度

2023年度预算 18.2144万元

(四)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社区管理服务科李晶莹,0579-82374679

绩效目标

完成2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提档)。

项目执行情况

该项目2022年开始建设,2023年完成审价并拨付尾款。

(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江南街道中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提升改造、洋埠镇下萧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

养老服务补贴项目

(一)项目内容

户籍低收入家庭60周岁及以上失能、失智及生活能够自理的高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经过评估,通过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项目周期

20237月至2023年12月

(三)资金额度

2023年度预算金额0.766万元

(四)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社区管理服务科李晶莹,0579-82374679

绩效目标

总体受益人/(户)不少于40人/(户),服务次数不少于480次。

项目执行情况

通过自理能力评估确定服务对象,由各乡镇(街道)居养中心对老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提高居家养老质量。

(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受益对象45,开展居家上门服务635人次。

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建设项目

一)项目内容

根据残疾人残疾类别、个人特点及其家庭状况,经评估后结合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和适配无障碍辅具

项目周期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三)资金额度

2023年度预算金额31.26万元

(四)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救助扶残陈雪景,0579-89153266

绩效目标

对64户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

项目执行情况

项目经过公开招标、进场施工、项目验收程序,对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改善了残疾人的生活居住环境。

(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64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罗埠镇庙山公墓修缮项目

(一)项目内容

公墓的绿化进行补种和整修,对部分道路进行维修。

(二)项目周期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三)资金额度

2023年度预算金额6万元

(四)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社区管理服务科陈志江,0579-89153573【057********73】

绩效目标

提升庙山公墓基础设施,推动罗埠镇殡葬发展。

项目执行情况

该项目已于2023年4月开工,到5月份工程已基本完工并通过了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公墓绿化补种400平方,道路维修150米,公墓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提升,节地生态安葬需求得到有效的提高。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

(一)项目内容

为年满18周岁在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资助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

项目周期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三)资金额度

2023年度预算金额1万元

(四)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救助扶残王韩伊,0579-89150116

绩效目标

孤儿助学补助人数1人。

项目执行情况

按季度发放助学金。

(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对1名享受孤儿助学对象发放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