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0327095/2024-00385

  • 文件名称: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金华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2024-05-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金华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4-05-08 09:36:55 来源:金华开发区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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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各有关企业有关服务机构:

    根据《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金华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金经信投资〔20242号)组织企业申报2024年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事项

    (一)2024年第一批技改项目补助

    第一批补助的技改项目为历年结转到2023年度申请补助的项目(详见附件)。有关企业向所在区经信主管部门递交资金申请补助表(详见金经信投资〔202352号文件相关表样)和2023年度企业地方财政贡献有关材料即可。被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要现场查看申请补助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核实企业信用状况并体现在审计报告中。

    (二)2024年第二批技改项目补助

    对金华市区项目在20211202312月期间购置的新设备经审计认定后根据不同标准给与补助。

    1.设备投资额300万元(含)至2000万元(含)的,按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

           2.设备投资额 2000万元以上的,按20%给予补助。

    3.市级以上智能化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含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经专家组验收认定,按设备投资额的25%、软件投资额的30%分别给予补助。

    4.零土地增加建筑面积技改项目按照金政发〔202118 号和金经信投资〔20235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核后给予补助。

    5.设备投入经审计不到300万元的技改项目,其中购置的三轴以上工业机器人设备,经专家组审核认定,按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

    二、申报要求

    凡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企业,在接到文件通知后,注册并登录金华市金阳光惠农惠企平台企业申报端进行申报,区经信部门登录金华市金阳光惠农惠企平台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批。各企业要严格按照金经信投资〔202352号文件要求,准备各类申报材料,在系统平台递交,其中结转类项目(第一批)在系统平台提交资金补助申请表(金经信投资〔202352号表样5)和2023年度企业地方财政贡献有关材料。第一批申请补助的技改项目于2024120日前,在网上申报完毕,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第二批申请补助的技改项目即2023年度新申报的项目,还未申报的企业最晚于5月15日之前在网上申报完毕,逾期不再受理。

    三、项目审核

    市区申报补助的技改项目均需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审计严格按照金华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实施办法(金经信投资〔202352号)文件要求进行。其中第三方审计机构由市经信通过公开招标、二次询价确定。金华市智能制造研究院负责市区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含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组织验收工作,金华市经信局负责技改项目疑难环节验收认定的组织工作。

    四、资金拨付

    市经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根据项目审计报告形成专项资金安排方案,在市经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上报市经信局党委审核批复,下达2024年技改补助资金文件,市、区财政局及时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附件:金经信投资〔20242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金华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2024年5月8日


    附件:附件:金经信投资〔2024〕2号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金华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