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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扶持企业政策奖励资金的通知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4-06-11
主动公开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打造高质量发展主战场的若干意见》(金开〔2023〕14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申报2023年度扶持企业政策奖励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营业收入首超奖、打造产业链闭环、发展数字产业、电商换市等奖励;
(二)贷款贴息、厂房租用补贴等奖励;
(三)技术改造补助、技术创新补助等奖励;
(四)绿色协调发展(绿色产品认证、清洁生产)、鼓励企业参展、安全生产等奖励;
(五)企业股改、企业挂牌、企业上市、中介机构服务等奖励;
(六)鼓励扩大出口(“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国际合作互认)。
二、申报材料
(一)公共材料(每个申报企业必须提供)
1.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政策奖励资助申请表(附件1);
2.申报承诺书(附件2);
3.申请企业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年报。
(二)企业申报专项材料(申报单位根据不同申报项目报送)
1.营业收入首超奖励: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表(需税务部门盖章,下同);
2.打造产业链闭环:提供工业企业打造产业链闭环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3)、领军企业及配套企业2023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表、与非关联企业买卖(设备购置)合同、增值税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设备购置清单》(附件7)、企业固定资产台账等材料;
3.发展数字产业: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表;
4.电商换市奖励: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电子商务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告(附网上交易凭据、发票复印件、销售收入明细及对应发票号码清单等材料);
5.贷款贴息:提供2023年度纳税情况表、2023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表及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付款凭证、银行借据、记账凭证、贷款利息支付凭证复印件及汇总清单《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附件4);
6.厂房租用补贴:提供《标准厂房(闲置厂房)租用情况备案登记表》、2023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表、《厂房租用租金补助申请表》(附件5)、厂房房产证(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厂房租赁合同复印件、租金支付凭证、发票复印件、承租方和出租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技术改造补助:提供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填写《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6)、《设备购置清单》(附件7),提供购置设备增值税发票复印件、银行付款凭证,进口设备另附海关报关单和银行付汇凭证,企业固定资产台账等材料(申报补贴部分);
8.技术创新补助:提供专家鉴定验收意见、2023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表,同一新产品已享受市级技术创新补助的不重复享受;
9.绿色协调发展:绿色产品认证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清洁生产奖励提供能源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体系认证相关认定证书扫描件,首次通过省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提供省级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专家验收意见;首次获得市级节水型企业荣誉奖励免申报;
10.鼓励企业参展:提供参加经信系统组织展会的参展文件和展会费发票;
11.安全生产奖励:提供相关认定文件、证书复印件;
12.企业股改上市奖励:
(1)企业股改:提供完成股改时的工商变更登记证明,浙江省证监局辅导验收报告或证监会上市注册批文等复印件;
(2)企业挂牌:新三板挂牌提供主办券商协议、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成功挂牌证明、创新层进层决定公告;浙江股交中心挂牌提供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通知书(成长板、科创助力板),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文件等材料;
(3)企业上市:境内上市提供上市中介协议、浙江证监局辅导验收报告、发审委审核结果公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文等复印件;买“壳”上市提供壳公司注册地迁至开发区的证明;境外上市提供上市中介协议,交易所出具的有关企业上市说明材料,中国证监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4)中介机构服务:提供中介机构与企业签订的中介协议、服务企业完成上市(股改、挂牌)证明材料;
13.鼓励扩大出口:“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国际合作互认提供“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证书及“品字标浙江制造”国际合作互认证书。
三、申报截止时间
各企业通过金华市金阳光惠农惠企平台进行申报(网址https://czbz.czj.jinhua.gov.cn:9443/),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政策申报后先由所属乡镇街道进行审核,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5日。
四、奖补项目受理单位及联系人
序号 | 奖补项目 | 受理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1 | 十强企业(免申报) 营业收入首超奖 产业链闭环 专精特新(免申报) 电商换市 贷款贴息 厂房租用补贴 技改补助 技术创新补助 清洁生产 节水型企业(免申报) 鼓励企业参展 企业股改上市 | 经济发展部 工业运行科 陈学展 0579-82370205 | 1.苏孟乡:朱晓汀 89115083 2.秋滨街道:赵洪慧 82149103 3.三江街道:王晓鸯 89005326 4.西关街道:潘庆玲82376712 5.江南街道:唐海英 89005976 6.汤溪镇:王一鸣 82669127 7.罗埠镇:吴江红 89105931 8.洋埠镇:赵登科 13958460604 |
2 | 节约集约用地十佳(免申报) | 经济发展部 产业发展科 陈佳 0579-83219384 | |
3 | 安全生产 | 社会治理部 应急(安全监管科) 叶宏乾 0579-89000127 | |
4 | 发展数字产业 | 经济发展部 数字经济科 赵惠燕 0579-83216212 | |
5 | 绿色产品认证 “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国际合作互认 | 市场监管分局 业务三科 汪顺斌 82142184 |
五、其他
1.各有关企业要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申报,各项申报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承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企业,一经发现将扣回资助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在3年内取消该企业申报各类专项资金的资格。
2.十强企业、专精特新、市级节水型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十佳等荣誉类补助免申报;外贸出口奖励、鼓励企业发展总部经济、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鼓励企业加快项目建设以及文件规定按市政府相关政策奖励的条款不参与此次申报。
附件:1.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政策奖励资助申请表
2.申报承诺书
3.工业企业打造产业链闭环奖励资金申请表
4.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5.厂房租用租金补助申请表
6.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表
7.设备购置清单(国产、进口)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6月11日
附件:附件1-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