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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婺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1104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金华开发区
2024-07-15
主动公开

朗读
黄申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金华开发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婺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振兴夜市经济的建议》已收悉,为切实做好本次提案的办理工作,党工委委员朱卫锋委员召集乡村振兴部、经济发展部、社会事务部、建设更新部、综合执法分局、市场监管分局以及重点乡镇(街道)等相关负责人进行研究讨论,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策引领,培育夜市经济集聚区。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2023年夜间经济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坚持市场引导、政府引导、包容多元、彰显特色的原则,依托江南商圈、三路口街区,打造了唐宅夜市、金谷创业园、新能源汽车小镇星光集市、世贸城市广场等一批辐射带动强、消费潜力打的文体旅商深度融合的金华市夜间消费集聚区,10个夜市列入金华市夜市重点项目,集聚了夜食、夜娱、夜购、夜游特色服务。
(二)强化规划引领,合理布局夜市载体。开发区前期已进行调研规划,根据区域位置和客流量等多方因素,划分为以宾虹路到兰溪街步行街一带的核心商圈,以金华商城、新农贸、大润发等次级商圈,以湖海塘、金帆街等兴起商圈。结合开发区区域特色和行业发展特点,重点围绕“夜游”“夜购”“夜食”“夜娱”“夜宿”,梳理确定了12个夜间经济试点发展培育区域、3个夜间经济重点改造项目,还制定了“一街一品工程”,即:以宾虹路综合商业街、兰溪步行街为核心形成江南夜经济购物示范区;以高畈夜宵街、中村路夜宵街、金磐路夜宵街为核心,打造夜经济餐饮特色示范街;以金帆街创意集市为主、结合湖海塘东休闲广场、新体育馆,打造夜经济文娱休闲示范街(区)。
(三)强化管控防疏,抓好夜市区域安全管理。一是加强夜市经营区域巡查工作,综合执法分局联动夜市经营管理者劝导夜市经营摆卖区的经营者规范守法经营,及时查处占道经营、占用绿地经营、乱停乱放、违规使用液化气瓶等违规行为,落实“门前三包”工作,确保夜市经营区域周边良好的市容秩序环境。市场监管部门主动服务引导,强化对夜市流动摊贩的监管,现场指导规范食品摊贩,督促完善经营条件以取得市场准入资格,落实食品安全要求,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在关停取缔不符合经营条件的食品摊贩经营户的同时,通过有效实施行政指导,帮扶一批经营户整改达到规范要求,实现在整治中见提升的目的,助力夜市经济健康发展。二是完善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提升服务水平。建设更新部联合夜市经营管理者在夜市经营区周边完善停车场、照明设施、流动公共厕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容器等公共基础设施的配套和维护。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举办丰富多彩的夜经济促消费活动。立足金华开发区自身特色资源,顺应居民夜间消费需求,在“云游金开 越购越嗨”消费品牌的基础上创建并推介夜间消费子品牌。积极引导重点乡镇(街道)至少举办一场夜经济促消费活动,依托银泰、世贸等商业综合体,把握夜消费的休闲性、社群性等特点,利用线上线下资源,打造多样化夜间消费场景,掀起夜间消费热潮。
(二)继续完善夜经济基础配套设施。继续完成市区景观照明提升工程并做好亮化景观设施的维护,保障靓丽照明景观夜景,提高夜间经济吸引力。在夜间经济街区周边合理规划设置配套停车场,合理规划公共厕所、交警岗等基础设施,完善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餐饮油烟处理、垃圾分类处理等配套设施。
(三)继续优化夜经济营商环境。建立健全高效协调的夜经济运行机制,完善安全、环境配套措施,营造安全有序的夜间消费环境。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夜经济发展过程遇到的食品安全、社会治安、市容市貌、欺客宰客、乱搭乱建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力度,坚决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营造规范有序的夜间消费环境。二是继续坚持审慎包容方式执法,加大力度整治和疏导流动摊贩、地摊经济、车尾箱集市等占道经营行为,规范市容环境秩序;探索创新执法管理模式,倡导村居社与摆摊群体沟通协商,激活村居社的留用地、返还地等空地,引导车尾箱摆摊群体入场经营,减少对市政道路、交通安全的干扰;三是鼓励主要商圈和特色商业街与文化、旅游、休闲等紧密结合,适当延长营业时间,提高夜间消费便利度和活跃度。
再次感谢您对开发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