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中央创新区(南区)综合开发项目湖底隧道新建工程(一标段)砂石料及土砂混合料出让项目(重新招标2)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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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中央创新区(南区)综合开发项目湖底隧道新建工程(一标段)砂石料
及土砂混合料出让项目(重新招标2)公开招标公告
金华市中央创新区(南区)综合开发项目湖底隧道新建工程(一标段)砂石料及土砂混合料出让项目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TY2024-FW253-2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金华市中央创新区(南区)综合开发项目湖底隧道新建工程(一标段)砂石料及土砂混合料出让项目
2.招标内容:金华市中央创新区(南区)综合开发项目湖底隧道新建工程(一标段)砂石料及土砂混合料的出让。
3.交通位置:(1)开采区域:本项目湖底隧道主线西侧接仙源路,主线东侧分为南北线,南线出口接仙源东路,北线接志和路,主线为东西向,横跨湖海塘公园。(2)本项目已完成开挖,施工开挖的砂石料及土砂混合料堆放于仙华南街与龙潭路交叉处场地内(原浙江荣邦线缆有限公司地块)。
4.区块的资源情况:根据浙江省地矿勘察院有限公司出具的《金华市中央创新区(南区)综合开发项目湖底隧道新建工程(一标段)建筑用砂石资源堆放量估算报告》: “(1)场地内土砂混合料堆方量2.49千立方米;砂石料堆方量(虚方,未考虑松散系数)40.4千立方米。(2)本砂石矿含泥量偏高,需经过淘洗方能达到建筑用砂要求。(3)本次工作对砂石矿质量仅做了含泥量测试,对轻物质、碱集料反应等未进行测试,如本矿石进行特殊用途,需进行专项测试。”详细情况请自行查阅《金华市中央创新区(南区)综合开发项目湖底隧道新建工程(一标段)建筑用砂石资源堆放量估算报告》。
5.工期: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45日内完成本项目地块的砂石料及土砂混合料清运,同时须接受金华金开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对中标单位在进度上、技术上、交叉施工中的管理和协调要求。
6.根据金华市大明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初步评估情况:“金华市中央创新区(南区)综合开发项目湖底隧道新建工程(一标段)砂石料及土砂混合料出让项目”在价格评估基准日(2024年7月5日)的单价为:砂石料价格为人民币每立方米叁拾伍元叁角整(¥35.30元/m3),土砂混合料价格为人民币每立方米壹拾叁元捌角整(¥13.80元/m3)。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其他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应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公告及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开标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向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以现场或邮寄或电子邮件报名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本(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邮件报名发送至:2375094587@qq.com)
注:
(1)供应商应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随时关注项目可能的更正公告情况。
(2)售价: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人的投标文件。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自然人名义参加本项目须提供亲笔签名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相关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注: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资料,邮箱地址:2375094587@qq .com)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29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4年 7 月 31 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交至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湖支行,账号:0188990822000064,开户名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253-2)
八、确定中标人标准和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进行评标排序,在不低于招标人最低限价的基础上,按有效投标报价的高低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人,在同等报价的前提下,按同等项目经验规模大小和数量多少进行排序。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 7 月 31 日09时30分,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 858 号金华财富大厦(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 5 楼 545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 7 月 31 日09时30分,地点为金华市双龙南街 858 号金华财富大厦(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 5 楼 545室),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公告地址: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http://kfq.jinhua.gov.cn/col/col1229457035/index.html)上发布。
十二、信用记录
参照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十三、相关事宜告知
1.本项目砂石资源已完成开采(开挖),开采(开挖)完成的砂石料及土砂混合物现堆放于仙华南街与龙潭路交叉处场地内(原浙江荣邦线缆有限公司地块),因本项目出让的矿产品存在砂石料、土砂混合料价格,建议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在报价时充分考虑投资开发过程中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并自行承担一切可能的风险;
2.本项目中标人应在中标后尽快完成砂石料及土砂混合料的清运工作,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周围已建房屋、道路等建(构)筑物安全,如发生意外出让方概不负责,并由中标人自行处理与相关业主方或其他第三方的各种关系,同时中标人自行安排外运(运输、场外堆放等费用自行解决)。
3.安全要求:中标人应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自负。
4.投标人在投标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在中标后拒不签订出让合同或拒绝履行相关程序的,将通报至相关部门实施惩戒;
5.本次出让的有关规定及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获取的招标文件。
十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详见《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
十五、业务咨询
招标单位: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9-89150093
质疑联系人:傅先生 质疑联系电话:0579-89150093
地址: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
招标代理单位: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0579-82162067、81338925 传真:0579-82460882
质疑联系人:夏先生 质疑联系电话:0579-82474058
地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