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0327095/2024-11476

  • 文件名称:

    2023年度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奖补资金分配公示

  •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

  • 成文日期:

    2024-08-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2023年度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奖补资金分配公示

    日期:2024-08-09 16:05:33 来源:金华开发区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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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根据《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金开通〔2023〕11号)和《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知识产权奖补资金的通知》(金市监开发〔2024〕11号)文件精神,经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申报,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专利密集型培育企业奖励项目进行了审核,并委托金华君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进行审计,经审核、审计,确定该项目涉及奖补资金129.45万元。此外,为了简化流程和提高效率,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专利信息分析利用补助、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奖励、品牌指导服务站奖励等4个资格定补类项目为免申报项目,涉及奖补资金49.25万元。综上,确定2023年度开发区知识产权奖补资金共178.7万元(具体奖补企业及金额分配见附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2023年度开发区知识产权奖补专项资金分配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16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奖补的单位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鉴于2023年度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尚未公布,本次奖补资金分配公示暂依据2022年度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差异化测算。最终奖补资金将以资金下达时最新的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执行差别化配置。

    公示受理部门: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吕灵艳0579-89135912 ;曹昕辉0579-89119707

    附件:2023年度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政策兑现汇总表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8月9日            

    附件

    2023年度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政策兑现汇总表

    审核部门:市场监管分局





    单位:万

    序号

    单位名称/个人姓名

    奖励依据(认定文号等)

    奖励标准

    亩产效益等级

    核定奖励金额(万元)

    备注


    专利密集型培育企业奖励




    129.45


    1

    浙江硕和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开通〔2023〕11 号

    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按专利创造第一、二、三档次分别给予 12 万元、8 万元和 5 万元奖励。

    (1)机构和制度: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并贯彻实施。

    (2)专利创造:第一档是累计拥有自主研发的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 10 件且比上年同比增长 5 件以上。第二档是累计拥有自主研发的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 5 件且比上年同比增长 3 件以上。第三档是累计拥有自主研发的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 3 件且比上年同比增长 2 件以上。

    (3)专利实施: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 500 万元以上,其中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0%。

    (4)积极开展和参与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研发人员当年培训率应达到 100%。

    B

    11.4


    2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金开通〔2023〕11 号

    A

    12


    3

    浙江博星工贸有限公司

    金开通〔2023〕11 号

    A

    12


    4

    浙江闪铸集团有限公司

    金开通〔2023〕11 号

    A

    12


    5

    浙江皇冠电动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金开通〔2023〕11 号

    B

    7.6


    6

    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

    金开通〔2023〕11 号

    A

    8


    7

    浙江美保龙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金开通〔2023〕11 号

    B

    7.6


    8

    浙江海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金开通〔2023〕11 号

    /

    8

    不参与亩产效益等级评定

    9

    东晶电子金华有限公司

    金开通〔2023〕11 号

    B

    7.6


    10

    浙江佳环电子有限公司

    金开通〔2023〕11 号

    B

    4.75


    11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开通〔2023〕11 号

    A

    5


    12

    浙江省金华市科迪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金开通〔2023〕11 号

    B

    4.75


    13

    浙江康迪智能换电科技有限公司

    金开通〔2023〕11 号

    B

    4.75


    14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金开通〔2023〕11 号

    A

    5


    15

    浙江派尼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开通〔2023〕11 号

    A

    5


    16

    浙江连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金开通〔2023〕11 号

    A

    5


    17

    浙江晴天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开通〔2023〕11 号

    /

    5

    不参与亩产效益等级评定

    18

    浙江双金粉末涂料有限公司

    金开通〔2023〕11 号

    C

    4



    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




    26.75


    1

    浙江双金粉末涂料有限公司

    金开通〔2023〕11 号

    首次认定为市级专利示范企业的,给予 5 万元奖励。

    C

    4


    2

    浙江易途电动车业有限公司

    金开通〔2023〕11 号

    C

    4


    3

    浙江花园营养科技有限公司

    金开通〔2023〕11 号

    A

    5


    4

    金华市合发科技有限公司

    金开通〔2023〕11 号

    C

    4


    5

    浙江添艺新材料有限公司

    金开通〔2023〕11 号

    B

    4.75


    6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金开通〔2023〕11 号

    A

    5



    专利信息分析利用补助




    9.5


    1

    浙江硕和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开通〔2023〕11 号

    对承担市级以上专利导航项目的,给予 10 万元/家的补助

    B

    9.5



    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奖励




    8


    1

    浙江海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金开通〔2023〕11 号

    新获省级知识产权奖门类奖(专利奖、商标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5 万元、3 万元。

    /

    5

    不参与亩产效益等级评

    2

    金华金字火腿有限公司

    金开通〔2023〕11 号

    A

    3



    品牌指导服务站奖励




    5


    1

    浙江北大科技园有限公司

    金开通〔2023〕11 号

    对新建或上年度绩效评价为优秀的省级品牌指导服务站给予 5 万元/家的奖励

    /

    5

    不参与亩产效益等级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