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10327095/2024-11477
关于2022年度金华开发区小微企业园高质量扶持政策奖励资金分配的公示
经济发展部
2024-08-09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金开办〔2019〕159号)及《关于修订<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部分内容的通知》(金开办〔2022〕90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乡镇街道初审,中瑞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经济发展部对2022年度金华开发区小微企业园高质量扶持政策奖励资金进行了审核,拟确定2022年度金华开发区小微企业园高质量扶持政策奖励资金236.65万元(具体补助企业及金额见附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5日止。单位和个人对补助企业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附件:2022年度金华开发区小微企业园高质量扶持政策奖励资金拟安排方案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2024年8月9日
(联系人:吴天琪 联系方式:0579-82370205)
附件:公示附件:2022年度金华开发区小微企业园高质量扶持政策奖励资金拟安排方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