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滨街道朱基头社区秋滨农贸市场东侧场地出租项目

日期:2024-09-19 16:29:43 来源:​金华开发区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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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
经研究决定,对秋滨街道朱基头社区秋滨农贸市场东侧场地出租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特告知如下:
一、招租单位: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朱基头村经济合作社
二、项目名称:秋滨街道朱基头社区秋滨农贸市场东侧场地出租项目
三、项目概况:秋滨街道朱基头社区秋滨农贸市场东侧场地出租项目,地址为金华市婺城区秋滨农贸市场东侧,场地面积约 10 亩,其中部分场地有上任承租人出资所搭建的钢棚等设施,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与上任承租人协商妥善处置好相关设施。租期八年,竞价方可自行到现场踏勘,具体情况以实际现场为准。
四、报名条件(竞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
2、投标人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不准从事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相悖行业,不得经营有污染、有噪音、涉黄、涉黑行业;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4.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企业须提交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租赁期限及费用: 8 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租金起始报价为人民币 12 万元/年。租赁费用实行先付后用原则。第一年租金在本合同签订后 7 日内缴清。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一年满当月的前一个月缴清。租赁费在招租单位或代理机构通知成交单位或成交人可以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7 日内,由承租人交付至出租方指定的账户内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方足额支付租赁费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承租人放弃本项目的成交资格,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承租人逾期支付租赁费的,每逾一天须向招租单位支付人民币 1000 元的滞纳金,超过 15 天不按时缴纳的,按违约处理,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在承租人腾出租赁场地前,按当年租金折算每日租金的 1.5 倍收取相应租金(时间精确到日)及相应滞纳金等相应的经济损失,若遇特殊情况,可经村两委协商处理。
经营范围:合法经营,承租期间承租人需特别注意消防及安全,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承租人负责。相关情况已先行告知各竞价人,竞价人若参与本项目则视为对上述要求无异议,竞价人不能以此为由,作为不合理、不公平条约的依据。
六、报名单位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止(上午 9:00-11:00,下午 14:30-17:00),在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宾虹西路 251 号 6楼)购买竞价文件,300 元/份(转至支付宝账号 15888991196),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也可以发邮箱的形式进行报名,发送成功后请主动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予以确认,邮箱号:1084945308@qq.com,并备注单位名称或姓名+电话+项目名称。
七、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100000.00 元),竞价人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密封带至现场,未获得成交资格的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退还(不计息)。
八、竞价方式:采用保底价竞标,竞标人对该出租场地用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举牌一次为加价 1000 元,最终以报价最高的做为中标单位。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9 月 27 日 9:30 分;
开标地点:金华市宾虹西路 251 号(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 楼开标室
十、本次招租公告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开发区分中心产权交易及

其他模块(网址 http://kfq.jinhua.gov.cn/col/col1229457075/index.html?uid=7637055&pageNum=1)上发布。

十一、业务咨询:

招租单位: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朱基头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8906895026
代理机构: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宾虹西路 251 号 6 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888991196
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朱基头村经济合作社
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招租公告-朱基头场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