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金华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试行)》(金人才领〔2022〕3号)、《关于深化实施“双龙计划”加快打造浙江中西部人才高地的若干意见》(金人才领〔2024〕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开发区2024年下半年审核通过的拟发放购房补助人员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购房补助将在财政经费申请到位后进行发放,届时请关注个人社保卡(银行卡)账户,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本次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有关意见来电来信向我部反映。
联系电话:89150095。
地 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1618办公室。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社部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