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管委会《金华开发区“金开英才”新政20条意见(试行)》(金开党字〔2020〕65号)、《<金华开发区“金开英才”新政20条意见(试行)>实施细则(暂行)》(金开人才办〔2021〕1号)、《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金开人才领〔2018〕7号)和《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用房申租管理办法》(金开人才领〔2021〕2号)等文件精神,在企业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人社部与经济发展部、财政局等部门共同对2023年度企业人才创业创新奖励项目进行了审核,确定2023年开发区企业涉及奖励兑现的扶持奖励资金金额为423.59789万元(市级资金7.405万元、区级资金416.19289万元)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7日止(5个工作日)。单位和个人对扶持企业(单位)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组织人社部人才科 89150358 89150095
中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