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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度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的公告
经济发展部
2025-02-26
主动公开

朗读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相关工作的通知》(浙商务发〔2025〕10号)和《金华市商务局关于推进实施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金商务发〔2025〕5号)等文件精神,现在全区范围内公开征集参与2025年度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单位和回收拆解企业,具体公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2025年1月26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或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对个人消费者将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带电池,下同)交售参与政策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以下简称“销售单位”)报废注销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予以新车购买价40%补贴,最高不超过1200元/辆,补贴金额不包含旧车回收的金额。新车购买价以在金华开发区开具的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为准。每名消费者可补贴1辆。
二、补贴条件
(一)个人消费者条件
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个人消费者需在2025年1月26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在销售单位处购买新电动自行车,并在7日内办理新电动自行车牌照,新电动自行车购买日期以购置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2.新购置的电动自行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三、报名条件
(一)销售单位条件
1.注册地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参与活动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
2.遵守税务、统计等法律法规,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
3.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
4.经营场所应符合消防安全和环保要求,具备一定的老旧电动自行车暂存能力。
5.应履行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代回收暂存义务,确保将代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交由开发区公布的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处理,以旧换新回收拆解登记表(附件3)各方签署盖章以后做好留存工作。
6.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具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参与单位需获得品牌正规授权。
7.支持并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按照活动规则开展工作,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接受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8.具备可以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建立完整的活动台账,配合相关审计。
9.活动期间销售单位要明码标价,不得虚假宣传。如有相关投诉,一经查实将取消销售单位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相应补贴资金。
10.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
(二)回收拆解企业条件
1.在金华市内依法注册及纳税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具有消防备案凭证,且需满足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安全存储条件,其中废铅酸蓄电池的贮存场所还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环保要求。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
2.拆解场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室内场地,需有单独的场地临时存放从电动自行车上拆卸下来的蓄电池,场地内应配备专人管理,实行严格安全内控,拆解场内设置监控,严禁回收的电动自行车再次流入市场销售或使用。
3.收回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在拆解处理后应将行驶证、牌照及时收集并上缴辖区公安交警部门。
4.应具备一定的再生资源废旧塑料分拣、废旧金属钢铁或废旧铝处理能力,形成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精细化。
5.签订《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回收企业承诺书》(附件4),承诺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车辆全部强制报废,并建立完备的再生资源进出库以及流向台账。
6.若无蓄电池回收拆解资质的,应按照要求及时送交具有蓄电池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进行规范回收、处理。
四、有关要求
1.做好活动政策宣传。参与活动企业要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参加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在展示时,应明确标注“以旧换新”“享受政府补贴”等相关含义的字样。要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2.建立健全销售台账。参与活动企业要详细记录活动中销售的每辆电动自行车的品牌、蓄电池类型、车架号、车牌号、销售价格、支付路径、支付金额、补贴金额等信息,要留存发票备查,主动配合监督核查。
3.完善旧车回收服务。参与活动企业要建立收旧台账,同时应提供回收企业的转账记录或支付凭证。
4.严谨准确报备商品信息。参与活动企业要切实维护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因活动商品报备不准确造成的补贴资金损失,由当事企业承担并追究责任;造成消费者损失的,当事企业要承担补偿责任,并视情节轻重采取取消参加活动资格等处理措施。
5.积极配合活动开展。参与活动企业在活动过程中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违反工作要求、不配合相关工作,或因自身原因造成活动出现重大问题的,开发区经济发展部有权终止该企业的活动参与资格,责令赔偿相关损失,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6.依法依规经营。参与活动企业如出现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等的问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取消其本年度参与商务领域各类奖励补贴的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参加活动商品报备表(附件)需上传扫描版和excel版。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一)销售单位申报材料
1.销售单位申请表(附件1),参加活动商品报备表(附件2);
2.门店照片(门头1张、店内1张)、门店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信用中国”网站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https://www.creditchina.go v.cn/)近3年无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回收拆解企业申报材料
1.回收拆解企业申请表(附件3);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回收旧电动自行车、废蓄电池的资质及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消防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https://www.gsxt.go v.cn/index.html)或“信用中国”网站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https://www.creditchina.go v.cn/)近3年无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四、申报流程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和回收拆解企业按要求向开发区经济发展部提交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H1328891865@163.com(备注企业名称+销售主体/回收主体)。纸质材料提交至李渔路1755号开发区大楼1421室(乘3、4、5号电梯)。
2.参与活动企业由开发区经济发展部会同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进行联审,审核通过以后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开发布。
联系人:卢世浩 0579-89155006
附件:
1.销售单位申请表
2.参加活动商品报备表
3.以旧换新回收拆解登记表
4.回收拆解企业申请表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