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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现将《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相关单位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处室)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人民政府散坟乱葬整治工作 | 社会事务办 | 《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第23条。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3月30日前,完成调研,形成决策方案,启动决策程序; 4月30日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5月15日前,完成合法性审查; 5月30日前,提交镇党委、政府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