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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汤溪镇散坟乱葬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汤溪镇
2025-03-28
主动公开

朗读
汤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汤溪镇散坟乱葬整治工作方案》(征求
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大力营造生前尽孝、厚养薄葬浓厚氛围,进一步打造美丽汤溪、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第23条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汤溪镇散坟乱葬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限:2025年3月29日至2025年4月30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信函寄至: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城中路49号汤溪镇人民政府,邮编:321000。
2.电子邮件发至:294890768@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
联系人:李竺轩 联系电话:0579-82666072
汤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8 日
汤溪镇散坟乱葬整治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工作目标
(一)疏堵结合、统筹推进,把镇、村两级公墓建设与散坟乱葬整治有机结合。
(二)建立日常管理和巡查制度,通过建立死亡安葬档案和强化巡查,确保散坟乱葬零新增。
(三)分阶段推进存量散坟重点区域整治。
二、人员组成
成立汤溪镇散坟乱葬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建文 陈 晨
常务副组长:林欣欣
副 组 长:洪世海 王 超 蒋旦烽 赵松鹤
邱 毅 倪一帆 叶仕勋
成 员:陈 辉 王 斌 杨 坦 徐庆平
郑利军 李竺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巡查队,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由李竺轩同志暂任办公室主任,巡查队长由叶仕勋同志兼任。五个管理处各设一名联络员,分别为:
汤溪管理处:朱圆辉
东祝管理处:胡俊超
中戴管理处:伊小勇
厚大管理处:陈 浩
黄堂管理处:胡卸军
以上组成人员若因工作岗位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安葬用地
由管理处统筹,各村负责,避开永久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湖泊、水源保护区以及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可视范围,结合公墓和原有历史埋葬点,确定各村预安葬地块,明确新增死亡人员安葬地点并报镇政府备案。
村级公墓的新建及改扩建由各村委会提出计划。综合考虑8‰的年自然死亡率、征地拆迁和用地,以二十年为一个周期测算公墓规模,严禁使用耕地和生态公益林,优先考虑园地,使用林地的需按照墓穴占地少、硬化面积小、墓区园林化的导向建设。项目经村民代表大会决策,报管理处、民政、国土、林业等部门实地查看后实施。
对于确实无法满足村民安葬需求的村,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将新增死亡人员骨灰安放至镇级公墓:1.告知村民以自行购买的方式将骨灰安放至三个镇级公墓;2.联系镇社会事务办以村集体名义划片购买镇级公墓,自行向本村村民出售管理。
目前三个镇级公墓暂定价为:牛角塘公墓(单穴3000元,双穴5000元),汤溪生态公墓(单穴3000元,双穴5000元),汤溪户籍和具有汤溪历史渊源的人员单独购买以9折价格进行出售,2025年12月31日前村集体统一成片购买以5折价格出售。仙鹤陵公墓(单穴800元,双穴1500元),暂不打折。
(二)强化巡查处置机制
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行政执法、国土所、农林水、三改一拆等部门及下属各巡查队要将散坟乱葬整治巡查加入各自的巡查工作中。即日起,对各村上报的公墓、集中埋葬点之外的新增散坟和原坟墓扩建行为要责令相关当事人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对涉及的个人要进行处罚,对违规建设的墓穴要坚决予以拆除,并向镇政府、村委会报送相关信息。对涉及的村,镇政府将按照整改情况对相关村的主职干部进行绩效考核。
(三)做好宣传引导
本文件下发后,全镇上下要充分利用微信群、村民代表大会、主题党日等方式广泛宣传,营造生前尽孝和厚养薄葬的浓厚氛围。各村要扛起属地责任,及时了解新增死亡人员安葬动态并在死亡安葬登记本上登记,对可能不配合整治工作的人员要做到心中有数,提前教育劝导,及时上报,管理处和联村干部要落实好指导责任。
四、工作要求
各办公室、管理处,各村要把散坟乱葬整治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汤溪的一项重点任务,切实提上工作日程,统筹推进,确保实现工作目标。镇属各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能做好本方案的实施。各村要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确保社会稳定。
附件:汤溪镇重点区域散坟整治行动(第一期)
附件
汤溪镇重点区域散坟整治行动(第一期)
一、行动范围
汤溪镇辖区内风景区、主要道路两侧50米和河道流域30米、山塘水库30米范围内的零散坟墓。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月×日。
三、工作内容
(一)共性方面
由各个管理处牵头,对风景区、主要道路两侧50米和河道流域30米、山塘水库30米范围等重点区域内零散坟墓进行排摸梳理,形成整治清单,报汤溪镇散坟乱葬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讨论决策,决定是否纳入整治行动(第一期)。
(二)个性方面
由各管理处牵头,分区域做好以下工作。
汤溪管理处:指导城西村、新丰村等厚大溪流域沿线村做好绿道周边的坟墓搬迁或遮蔽。
东祝管理处:①指导汤塘程村、李村做好汤山线沿线坟墓的遮蔽;②指导东祝村、汤塘程村等村做好公墓建设。
中戴管理处:①指导岩下村、石羊村、上叶村、寺平村、节义村等村做好公墓建设。②做好九峰山进山口至岩下村重要旅游路线两侧坟墓的搬迁准备工作,待岩下村公墓竣工后,进行搬迁。
厚大管理处:①对厚大别院、大湾谷景区开发利用范围周边坟墓进行搬迁或遮蔽。②指导越溪白鹤村做好散坟遮蔽。③指导后徐村、东夏村做好公墓和历史埋葬点的建设。
黄堂管理处:①指导义丰桥村、中祝村、黄堂村做好历史埋葬点的管理。②做好黄堂片公墓建设的前期准备。
四、奖励标准
凡是列入汤溪镇重点区域散坟整治工作的,经汤溪镇散坟乱葬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后:
(一)采取搬迁形式整治的散坟,镇政府给予整治村2500/穴的资金奖励。
(二)因历史原因无法搬迁采取就地遮挡的,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