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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三江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现将《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三江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相关单位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三江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年度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三江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处室)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和信花园建设工程 | 城建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3月1日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4月30日前,完成合法性审查; 6月30日前,提交党工委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