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10327095/2025-12270
开发区2023年度耕地保护奖补资金分配方案
开发区资规分局
2025-06-16
主动公开

朗读
开发区2023年度耕地保护奖补资金分配方案
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使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村集体长期获得稳定经济收益,根据有关文件,我局会同属地乡镇,按照实际情况,结合有关部门意见,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一、政策依据
(一)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耕地保护补偿政策的通知》(浙财资环〔2022〕9号)
(二)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综合部《关于完善耕地保护奖补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金开综发〔2025〕9号)
二、耕地保护奖补对象
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三、奖补范围
经批准公布的永久基本农田和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的一般耕地,结合属地乡镇(街道)耕地保护情况确定。
下列耕地不纳入奖补范围:城镇开发边界内(含开天窗)已由政府管理的耕地;违反耕地“非农化”有关规定,用于绿化造林、建设绿色通道、挖湖造景、从事非农建设的耕地;违反耕地“非粮化”有关规定,种植苗木花卉草皮、种植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挖塘养殖水产、闲置荒芜的耕地;已备案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耕地耕作层未破坏的除外);已经农用地转用的耕地;相关单位(部门)、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宜纳入奖补范围的情形等。
四、奖补资金标准
永久基本农田与粮食生产功能区或高标准农田(含储备区)套合的耕地补助每年100元/亩,永久基本农田未与粮食生产功能区或高标准农田(储备区)套合的耕地补助每年90元/亩,一般耕地补助每年80元/亩,乡镇耕地保护经费每年5元/亩。
五、资金分配方案
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二环外)村集体管辖耕地面积为117702.3255亩,扣除城镇开发边界内已由政府管理、违反“非农化”有关规定、违法“非粮化”有关规定、已农转用、已备案设施农用地、有关单位确认不宜纳入奖补范围的耕地合计5702.334亩,纳入奖补资金发放耕地111999.9915亩。其中:已套合耕地面积85776.3885亩,永农耕地面积14188.8075亩,一般耕地面积12034.7955亩。结合2023年变更调查耕地流出情况,均属于存量流出等情形,罗埠1宗新增流出已整改完成,无扣减情形发生。
综上,2023年度耕地奖补资金应发放总额1081.7418万元(其中,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461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620.7418万元),乡镇耕地保护经费56万元。各乡镇、村发放情况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0579-8915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