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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关于印发〈洋埠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洋埠镇关于印发〈洋埠镇人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洋埠镇关于印发〈洋埠镇村级财务和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5-08-19
主动公开
关于废止《关于印发〈洋埠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洋埠镇关于印发〈洋埠镇人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洋埠镇关于印发〈洋埠镇村级财务和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朗读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规定,现对《关于印发〈洋埠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洋镇政〔2018〕59号)、《洋埠镇关于印发〈洋埠镇人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洋镇政〔2022〕21号)、《洋埠镇关于印发〈洋埠镇村级财务和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洋镇政〔2020〕20号)开展清理。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告时间: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9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请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洋埠镇人民政府,邮编:321000。
联系人:洋埠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虞蕓绮
联系电话:18458088953
金华市婺城区洋埠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