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10327095/2025-12493
诊所撤销备案公示
社会发展局
2025-08-26
主动公开

朗读
诊所撤销备案公示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我局工作人员走访及电话联系,现场核查发现该诊所不符合诊所备案要求。现根据相关规定,将对该备案诊所予以撤销。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1 | 金华婺城俪珈医疗美容诊所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三江街道八一南街1688号1幢2楼北侧 | 朱小诚 |
现将预撤销备案的诊所信息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寄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公示期间受理科室:金华市政务服务中心双龙南街828号3楼F27号窗口,联系电话:0579-82468957。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依法依规对上述诊所进行撤销备案。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