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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汤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汤溪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汤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汤溪镇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汤溪镇
2025-08-05
主动公开
关于废止《汤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汤溪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汤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汤溪镇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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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汤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汤溪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汤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汤溪镇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规定,现对《汤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汤溪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汤镇政〔2020〕29号)、《汤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汤溪镇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南(试行)》(汤镇政〔2024〕56号)开展清理。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告。公告时间: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13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请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人民政府,邮编:321000。
联系人:汤溪镇招投标办公室 盛晓东
联系电话:13388450551
附件:关于废止《汤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汤溪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汤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汤溪镇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5日
附件:
关于废止《汤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汤溪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汤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汤溪镇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根据《浙江省司法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司〔2025〕53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拟对汤溪镇《汤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汤溪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汤镇政〔2020〕29号)、《汤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汤溪镇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南(试行)》(汤镇政〔2024〕56号)文件开展清理。
特此说明
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