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10327095/2026-1010575030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6-06-03
根据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提前淘汰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金开环〔2026〕5号),在企业或个人自主申报的基础上,截至2026年6月3日,我局联合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发区大队、金华市婺城区交通运输局已完成对金华市众泰铝材厂等4家企业/个人申报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助资金申请材料的审核,现将拟补助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11日止。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李渔路1755号711办公室;邮政编码:321000;电话:0579-83216101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