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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范电子商务
经营、打击传销综合执法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范电子商务经营、打击传销综合执法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范电子商务
经营、打击传销综合执法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蔓延势头,规范电子商务经营,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打造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部门、单位的职能作用,规范电子商务经营,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蔓延,最大限度地排除各种隐患,严密控制其危害后果发生。通过此次综合整治行动,集中排查电子商务及网络科技企业经营状况,积极防范、严厉打击利用电子商务及网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集中查处一批传销违法案件和传销犯罪分子;对外来人员聚居传销严重的区域要全面落实查禁、打击、防范、控制措施,全面清剿、全力防控,彻底改变辖区传销问题的发生;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和预警防范,加强互联网上传销违法活动的监控,消除因传销行为导致的不稳定因素和潜在隐患,巩固近年来打击传销工作取得的成果,逐步探索建立一个综合治理传销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工作内容
(一)打击重点
1.利用互联网,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科技的名义骗取“加盟费”、“入会费”、“拉人头”的新型传销行为。
2.“拉人头”、收取高额“入会费”等各类涉众型传销活动。
3.非法拘禁、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采取暴力、胁迫他人参与等聚居式传销活动。
4.在各类院校开展传销活动,诱骗学生加入传销活动的行为。
5.传销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屡教不改、多次参与传销的涉案人员。
6.出租房屋的出租人,将出租房出租给传销分子从事传销活动,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的行为。
(二)行动步骤
1.排查摸底阶段(第一季度)。各乡(街道)、有关部门在行动开始后,集中力量,进行调查摸底并于3月底前上报第一阶段情况汇总表。结合日常了解、掌握的线索和情况,运用打击传销信息库,排查出传销案件线索、传销违法犯罪企业及人员信息、动向及可能影响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各种隐患。
2.集中查处案件阶段(第二、三季度)。综合执法整治期间,各乡(街道)、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各电子商务及网络科技企业,互联网网站运营商、网络服务器托管地等区域,城乡结合部的出租房、外来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各类宾馆、饭店的会议场所进行检查。针对排查和检查中发现的案件、当事人的违法犯罪线索和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线索,公安、工商等各有关单位要迅速进行立案调查和核查,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采取有力措施突破查办一批案件。集中在该阶段进行处理结案,并向社会公开案件的处理结果。
3.总结和巩固成果阶段(第四季度)。做好综合执法整治行动的总结工作。认真分析查找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长效监管新举措,并组织召开一次规范直销,打击网络传销的行政指导会,以巩固执法成果。
(三)法律措施
1.依法严惩采用“拉人头”、以电子商务、网络科技等名义从事传销违法犯罪为首分子。充分运用《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的“组织领导传销罪”等法律武器,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对非法拘禁、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以暴力手段强迫他人参与传销活动的犯罪分子,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予以惩处。对授课及其组织授课人员,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劳动教养。
2.加大对传销参与人员的惩处。要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查证首次参与传销活动,或者多次出现在打击传销信息库中的人员,既是受骗者也是骗人者,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予以行政处罚或劳动教养。
3.对上当受骗且没有欺骗他人参加传销的,以帮助教育为主,提高其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防止反复上当受骗参与传销,并依照有关规定,遣送其返还原籍。
4.把握好政策和时机,防止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因措施不当引发不安定事件,要注意控制局面和工作节奏,确保社会经济稳定。
(四)舆论宣传
为配合行动的开展,根据各阶段的不同重点,深入学校、企业、社区等,选择不同的方式,充分运用各种形式,集中时间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要广泛宣传《刑法修正案(七)》、《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让社会和广大群众认识和了解传销及其危害性,组织、策划传销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而增强广大群众自觉远离传销、抵制传销能力。要选择已查处的传销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组织、策划传销骨干分子,在大众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震慑不法分子,警示步入或即将步入传销魔掌的人们。运用各种媒体,特别是要利用乡、街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栏阵地,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
(五)机制保障
建立应对传销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快速反应预警机制和群防群治传销的联动机制,特别是要在传销活动多发、易发地的乡、街道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居”创建活动;不断创新、健全出租房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开展多种方式的打击传销社会劝化活动;不断充实完善打击传销信息库信息,发挥积极的作用;建立与各大专院校的联系与沟通机制,共同抵制传销活动向校园的渗透;加大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力度,督促乡、街道领导不断提高对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视程度。
三、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各乡(街道)、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和准确判断当前规范电子商务经营、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统一对此次打击传销综合执法行动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将此次行动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依照管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迅速部署,周密安排,集中力量,扎实地推进综合执法整治专项行动,为维护开发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此次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管委会成立金华开发区规范电子商务经营、打击传销综合执法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情况汇总、督导检查和大要案督办等工作。各成员单位在整治过程中发现重大案情要主动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三)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充分地发挥12315、110等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情报信息沟通。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可能给社会带来的冲击和隐患,要迅速向开发区管委会报告,并通报维稳办;对传销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苗头,要主动与信访部门沟通,掌握情况,及时处置;对外来人员涉及传销的教育、遣返、防范等工作由社会发展局、乡(街道)做好后续工作;对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活动,要取得通信等部门的支持、配合,统一由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后,提请予以关闭在本地的服务器;对发生校园传销和在校学生参与传销的,社会发展局要积极协调相关院校做好工作;在案件线索的移交、性质认定、案件查处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争取检察院、法院的大力支持。
(四)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成员单位要将整治方案落实到位,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工作进展要及时汇报。在每个阶段结束时,都要将情况形成详尽的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