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0327095/2015-04949

  •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无特定对象

  • 体裁分类:

    规范,通知,公告

  • 文件名称: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办公室 关于深化落实“河长制”的若干意见

  • 发布机构: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文件字号:

    -

  • 成文日期:

    2015-09-2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办公室 关于深化落实“河长制”的若干意见

    日期:2015-09-21 00:00:00 来源:开发区新闻中心 浏览量:​
    分享:
         

    朗读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化实施“河长制”,进一步落实各级河长责任,加强乡镇(街道)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促进全面提水质、实现可游泳,现就深化落实“河长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   进一步健全河长组织体系

    (一)完善三级河长组织。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健全区、乡(镇、街道)、村三级河长设立,实行包河到人,实现全覆盖、无遗漏,确保每条河、每个河段都有河长,都有责任人。完善“河道警长制”,做到定人、定岗、定责。

    (二)建立河长秘书制。为进一步强化河长制工作,完善部门联系治水制度,为区级河长配备河长秘书,原则要求由联系部门的一名领导担任。

    二、   进一步明确落实河长制责任

    各级河长是包干河道的第一责任人。各级河长要紧紧围绕“管、治、保”三大基本任务,切实履行各项职责,“管”就是承担日常管理职责,重点是监管河流(道)污染情况;“治”就是协调推进河流(道)污染整治,确保治水任务落到实处;“保”就是协调监督河流(道)日常清淤、保洁工作,确保各项长效措施落到实处。

    河长秘书要发挥好区级河长参谋员和服务员作用,协助河长履行编制治理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开展日常巡查等职能定期开展河道巡查,完善河长工作手册,及时掌握所属河流治理开展、水质现状、存在问题等第一手资料;定期督查包干河段水环境治理工作。

    治水办要认真履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考核等各项职能,制定完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办法、台账等,全力推进 “河长制”工作的实施。

    三、进一步规范河长工作机制

    各级河长要认真执行相关工作机制,健全各项台账资料,进一步提高治水能力,发挥河道治理第一责任人作用。

    (一)目标责任制。各级河长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紧围绕治理目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切实取得治理成效。

    (二)河长巡查机制。各级河长要对包干河道的排污口,沿岸工业企业排污、畜禽养殖场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类违章建筑拆除情况、河道日常保洁等进行日常巡查,并及时做好巡查记录,将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治水办,并采取相应措施,上级河长要向下级河长或责任单位发出整改督办单或约谈责任单位负责人。下级河长发现有重大污染事故或水环境污染隐患的,要第一时间以联系单的形式报送有关部门和上一级河长。

    (三)河长例会制。各级河长要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包干河道河长(河段长)工作例会,听取下级河长工作报告,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

    (四)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各级河长、联系部门以及河长秘书要切实履行协调督促的职责,会同职能部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适时组织力量开展包干河道治理绩效评估。

    (五)河长提醒报告制度。治水办每月向区级河长报告所属支流水质等情况。根据水质和问题严重情况,分别用红(劣Ⅴ类)、黄(Ⅴ类、Ⅳ类)2种颜色区分报告书提醒级别,对已达到治水目标以管护为主的河流用绿色标注。

    (六)上下游治水协调机制。各级河长要在跨区域协同治水中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上级河长要建立完善所属河流上下游河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碰头会、协商会、督查会等,协调解决治理难题。

    (七)信息公开机制。要规范河长公示牌设立,及时更新河长、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确保群众反映问题有着落、有回应,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局面。

    四、进一步强化河长制考核与问责

    (一)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分工作机制、工作目标和工作成效三个方面。工作机制方面,主要考核组织机构、“河长制”全覆盖、河长牌、“一河一策”、河长信息公开和重点项目推进、治水协调工作等;工作目标方面,主要考核交接断面及排污口水质改善情况;工作成效方面,主要考核水体感观、河容岸貌情况,包括保洁工作落实,违章建筑拆除等。

    (二)考核对象及方式

    1.考核对象:各乡镇(街道)河长,村级河长的考核由各乡镇(街道)参照执行。

    2.考核方式:由治水办牵头,纪工委、督考办、建设局、农办、执法分局、环保分局为考核成员单位。采用百分制,以月度评价、年度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年终进行综合评定。考核结果分以下四档: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奖惩措施

    1.按照考核分数作相应排名。考核结果作为河长治理工作评优、评奖的主要依据,与乡镇(街道)评优和干部实绩考评挂钩。考核优秀的乡镇(街道),给予10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专项用于“五水共治”有关工作。

    2.加大对河长的问责力度。有以下8种情形将由开发区党工委对区、镇两级河长约谈,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应河长责任。

    (1)治水重点工作进展滞后的;

    (2)上级河长交办问题未整改的;

    (3)省、市治水办督办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

    (4)环境污染问题被省级媒体曝光的;

    (5)所属河流连续四个月水质考核评价不合格的;

    (6)被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督办的;

    (7)所属河流年度治水目标未完成的;

    (8)因履职不到位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发生群众性事件的。

     

    附件:1.区级河长联系部门和河长秘书一览表

    2.各支流水环境治理控制目标汇总表

    3.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综合办公室

                          


     

    附件1

    区级河长联系部门和河长秘书一览表

     

    序号

    河流(区段)名称

    区级河长

    乡镇级河长

    联系部门

    河长秘书

    1

    金华江(开发区段)

    余秋荣

    马福彬

    党政综合办公室

    金海滨

    唐军

    黄彩虹

    2

    梅溪(苏孟乡段)

    余秋荣

    葛光庆

    党政综合办公室

    金海滨

    3

    水电渎

    马越

    唐军

    组织人力社保局

    华庆

    4

    中干渠

    陈加斌

    葛光庆

    社会发展局

    徐永吉

    5

    石门溪

    程长生

    黄彩虹

    行政执法分局

    朱海江

    6

    西干渠

    樊亚丽

    葛光庆

    服务业发展局

    于庆敏

    7

    莘畈溪

    杨寿根

    周晓东

    党政综合办公室

    方春华

    陈威虎

    8

    罗埠溪

    应晓亮

    邵天加

    建设局

    张根雪

    9

    厚大溪

    卢文光

    周晓东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杨雪文

    邵天加

    陈威虎

    10

    横路溪

    赵平

    周晓东

    经济发展局

    郑建华

    邵天加

    备注:以上人员如有调整,由其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更替。


     

    附件2

    各支流水环境治理控制目标汇总表

     

    序号

    河流

    2015年治理控制目标

    2016年治理控制目标

    1

    梅溪

    全流域达到Ⅲ类水质

    基本达到Ⅱ类水质

    2

    中干渠

    消灭劣Ⅴ类水质

    全流域基本达到Ⅲ类水质

    3

    西干渠

    消灭劣Ⅴ类水质

    全流域基本达到Ⅲ类水质

    4

    水电渎

    入江口水质主要污染物氨氮浓度下降50%以上,消灭乡镇劣Ⅴ类水质交接断面

    全流域达到Ⅳ类水质

    5

    石门溪

    交接断面氨氮、总磷平均浓度下降50%以上

    消灭劣Ⅴ类水质

    6

    莘畈溪

    全流域达到Ⅲ类水质

    基本达到Ⅱ类水质

    7

    罗埠溪

    消灭入江口断面劣Ⅴ类水质

    全流域基本达到Ⅲ类水质

    8

    厚大溪

    保持Ⅲ类水质

    基本达到Ⅱ类水质

    9

    横路溪

    交接断面氨氮、总磷平均浓度下降50%以上

    消灭劣Ⅴ类水质

     

     

     


     

    附件3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及要求

    评分细则

    备注

    工作机制

    50

    落实政策保障,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实现河长制全覆盖(8分)

    1.配置相应的河道警长,实现河道警长(联系干警)与镇级河长全配套的,得1分;完善河长体系,实现河长全覆盖的,得1分。(2分)

    2.发现河长牌有误或联系方式不通的,每处扣0.5分;最高扣2分。(2分)

    3.所有设置镇级以上“河长”的河流(段)都应制定规范、完整的“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和年度计划,每少1条扣1分,最高扣2分。(4分)

     

    落实河长制专项资金(2分)

    未落实的扣2

     

    完成重点整治河段年度整治任务(10分)

    每条未完成整治的河道,按整治进展情况酌情扣分,未开工的扣4分,完成工程量低于50%的扣3分,完成工程量超过50%的扣1分,完成整治任务的不扣分,最高扣10分

     

    建立健全河长工作机制(12分)

    建立河长巡查、长效保洁、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投诉举报受理、例会和报告及上下游协调等机制,每项机制得2分。上述机制台账资料不完整的,每项扣0.5分

     

    加强“河长制”工作考核(8分)

    制定河长工作考核办法及相应的奖惩制度,每项得2分,建立定期开展河道长效保洁通报机制的,得4分

     

    进一步加强“河长制”工作的督查(10分)

    制定督查方案,未制定的扣4分,开展每月1次督促,每少1次扣0.5分

     

    工作目标

    30

    全面摸排排污口,完成排污口整治(10分)

    未完成排污口整治的,每发现1处扣1分,最高扣10分

     

    乡镇交接断面水质达到目标(20

    未消灭劣Ⅴ类的断面,每处扣1分,消灭劣Ⅴ类但达不到年度水质目标的,每处扣0.5分

     

    工作成效

    20

    水体感观好(5分)

    水体感观差的,每条河道扣1

     

    河道无垃圾或漂浮物等(5分)

    每发现一处扣1分,最高扣5分

     

    河岸无堆积物、绿化带完好(5分)

    每发现一处扣1分,最高扣5分

     

    河道两侧无违章建筑(5分)

    每发现一处扣1分,最高扣5分

     

     

    注:不涉及考核条款的乡镇(街道)按基本分赋值,即分值*0.7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综合办公室             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