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10327095/2026-1010479187
金华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
2026-01-29
关于《关于明确金华开发区禁止露天烧烤重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
意见情况的反馈
《关于明确金华开发区禁止露天烧烤重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11月11日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kfq.jinhua.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经过30日以上的公示,截至12月10日24时,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279号 )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邮箱:jhkfqxzzf@163.com
联系人:章伟 电话:0579-89186881
附件:1.《关于明确金华开发区禁止露天烧烤重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关于明确金华开发区禁止露天烧烤重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2).docx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