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0MB10327095/2020-11682
政务综合类
无特定对象,无特定对象
规范,通知,公告
关于采集2019年度金华市区服务业企业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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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6
主动公开

朗读
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各镇(街道)及相关企业:
根据市区服务业综合评价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金华市区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信息采集工作。
1.各区组织辖区内各镇街对服务业综合评价《初步名单》(电子版单独发送)进行核实是否符合参评要求。
2.各镇街将《综合评价信息采集表》发送至符合参评要求的企业。
3.相关企业于10月30日前,完成填写并盖章后(包括电子版)一同报送至所在乡镇、街道。
请乡镇(街道)将汇总资料全部收集完毕,并将材料整理存档。
开发区联系人:刘 倩,联系方式:89155059
第三方联系人:皇甫春强,联系方式:18268008602
王 影,联系方式:18761953114
附件:《金华市区2019年度服务业企业综合评价信息采集表》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
2020年9月25日
2019年度金华市区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信息采集工作说明
1.初步评价名单范围: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和自有土地3亩以上的规模(限额)以下服务业企业。
2.初步名单核实内容:
(1)属地是否正确。现有名单属地情况按照统计区域、土地所在区域、纳税所在地以及注册地四者依次完善,可能存在搬迁或其他特殊情况。若发现归属地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马上反馈并转到相应镇街。
(2)核实是否参评。是否参评以评价范围进行确定(不是以企业是否愿意参评而定),对不符合参评要求的企业,不参与取数。
不评价的情况:已注销、倒闭、已参与工业评价(或属于工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益类、金融保险、政府公共平台(资产管理)公司,已退库的非自有土地企业。
暂不评价的情况:2018年~2020年中首次拿地的新增土地企业或约定的竣工投产之日起两年内的新建投产企业、兼并重组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企业。
3.在进行取数和后期数据反馈时,保证数据信息不直接上传至企业群,避免单家企业信息外泄。
附件1
金华市区2019年度服务业企业综合评价信息采集表
(填写说明见附件3)
一、基本信息 |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填报人 | 联系电话(手机号) | |||||||||||
实际经营地址 | ||||||||||||
二、自有土地情况(有土地登记或暂未办理土地证的企业填写、如无请忽略) | ||||||||||||
有证 | 无证 | 备注(是否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新征用地) | ||||||||||
序号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土地证号 | 使用权登记时间 | 地址(土地证地址) | 占用面积(㎡) | |||||||
三、自有房产情况(仅购买房产且无实际使用土地的企业填写) | ||||||||||||
序号 | 土地使用权登记面积(㎡) | 房屋建筑面积(㎡) | 使用权登记时间 | 不动产权证号 | 地址 | |||||||
四、出租土地(房产)情况(出租方填写:即有对外出租土地或房产的企业填写) | ||||||||||||
承租方单位名称(不含个人或个体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租赁起止时间 |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勾选或加红色标注) | 企业性质(工业/非工业) | ||||||||
五、租赁土地(房产)情况(承租方填写:即公司名下无土地或房产,通过租用、借用、免费使用、共用其他公司或个人的土地、房产进行经营活动的企业填写) | ||||||||||||
出租方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承租起止时间 |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勾选或加红色标注) | 企业性质(工业/非工业) | ||||||||
实际占用面积。 企业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企业自有土地面积(有证+无证)+租赁土地面积 |
(可不填写,由第三方统一计算) | |||||||||||
是否存在已停止、吊销、转卖、注销、拆迁、实际经营不在本地、土地征用等情况 | ||||||||||||
备注 | ||||||||||||
以上用地信息经确认,无误。 | ||||||||||||
单位负责人签字: | ||||||||||||
单位盖章: |
注:1.企业对提供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2.本表由企业自行填报,并提供盖章提供纸质版(或提供盖章后扫描件)和电子版。
附件2
自有土地企业(出租方)登记情况表
(存在土地、建筑物出租情况的企业填写)
出租方企业名称 | (盖章) | ||||
地址 | |||||
联系人及电话 | |||||
总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
自用土地面积(㎡) | 出租土地面积(㎡) | ||||
自用建筑面积(㎡) | 出租建筑面积(㎡) | ||||
承租方(租用企业)情况汇总 | |||||
租用企业(承租方)名称 (不含个人或个体企业) | 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信用代码) | 租用情况 | 上一年租金 (万元) | 联系人及电话 | |
土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
注:2020年新签订承租合同的企业不用列出;2020年以前承租,2020年重新签订合同的企业需要列入。
附件3:参评企业分类填写说明
1. 纯租赁企业(租客、承租方):填写附件1,一、五,盖章。(注意:使用集团公司、关联企业、法人个人的房产、物业用房未形成实际租赁关系的企业,也按此填写,并在备注一栏说明)
注:若出租方为个人,则填写“租用个人房产,不需要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 租赁+出租企业(既租用土地或房产,又对外出租土地或房产的企业):填写附件1,一、四、五,盖章。
3. 纯自有土地企业(不存在出租或租赁关系):填写附件1,一、二,盖章。
4. 纯自有房产企业(不存在出租或租赁关系):填写附件1,一、三,盖章。
5. 有自有土地和自有房产的企业:填写附件1,一、二、三,盖章。
6. 有自有土地(房产),且对外出租土地(房产)的企业:填写1,一、二、三、四以及附件2,盖章。
7. 有自有土地(房产),既对外出租,又租赁其他企业房产土地企业:全部填写。
8. 有自有土地(房产),又租赁其他企业房产土地企业:填写1,一、二、三、五,盖章。
刘倩:89155059
皇甫春强:18268008602
王影:18761953114
【企业填表】关于开展2019年度金华市区服务业亩产效益评价企业信息采集的通知.docx【评价指南】金华市区服务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说明和企业数据采集.pptx